“浙江制造“團體標準【汽車空調外置消音器)評審會現場
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: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》的規定起草。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。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。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設聯合會提出并歸口管理。本文件由麗水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牽頭組織制定。本文件主要起草單位:浙江歐特立汽車空調有限公司。本文件參與起草單位:麗水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、浙江九諾汽車空調有限公司、浙江大學